將會怎么改?
西安、安康兩級法院行政庭全部取消
連日來,華商報記者通過多個渠道獲悉,作為試點地區,我省的計劃是:西安、安康兩市的一、二審行政案件、環境資源案件由西安鐵路兩級法院管轄,即西安、安康的一審行政案件、環境資源案件分別由西安鐵路運輸法院、安康鐵路運輸法院管轄,兩地的二審行政案件由西安鐵路中院管轄。重大的一審行政案件由西安鐵路中院管轄。與此同時,西安、安康各區縣的基層法院、中院的行政審判庭全部取消。
這樣一來,鐵路法院的受案范圍將發生巨大變化。
有法院內部人士透露,除原先管轄的案件外,鐵路法院將主要管轄行政案件。這意味著鐵路法院將面臨資源整合,名稱也將變為“跨行政區劃法院”或類似名稱。據悉,按照最高法要求,具體的實施方案要報告當地黨委及最高人民法院。
為啥這樣改?
減少地方干預 為獨立辦案提供保障
多位法官告訴華商報記者,現在法院受理的案件數量呈逐年上升態勢,但奇怪的是,行政案件數量所占受案比例卻呈逐年下降趨勢。
“對于行政訴訟,老百姓不信任,行政機關抗拒,基層法院不愿受理。”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官說,對于法院來說,受理行政案件存在著很多壓力,主要表現在地方的行政干預。此外,勝訴率低也是造成行政官司難打的原因之一。
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設立跨行政區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試點方案》。會議指出,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有利于排除對審判工作和檢察工作的干擾、保障法院和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有利于構建普通案件在行政區劃法院審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區劃法院審理的訴訟格局。
法律學者分析,檢察院、法院的工資、經費由同級政府的財政來保障,難免出現檢察權、審判權依賴于行政權的問題。跨區域設立法院,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同級政府對法院的干擾,為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辦案提供保障。
目前啥進展?
西安鐵路運輸法院已掛上“行政審判庭”牌子
日前,華商報記者在西安鐵路運輸法院看到,辦公樓里原先的一些辦公室門上已掛出了行政審判第一、第二、第三庭等牌子。該院人士說,院里編制約70人,因有些法官退休沒有補充人員等情況,目前僅有50多人。“辦公用房基本解決了,已增加了3個行政庭和一個資源保護庭,不過現有這點人要承擔全西安的行政案件肯定不夠”,據他得到的消息,該院將增加50個人,“人還沒到位,估計這個月就差不多了”,他預計明年1月可能就會開始辦理行政案件。
“有些人想去(鐵路法院),也有些不想去。”據某行政庭負責人說,在此次變革中,解決好人員問題顯得尤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