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梅樹寶
9月12日,紫陽法院集中力量強制執行一起排除妨害糾紛案,將被執行人帶離施工現場,保障了國道建設工程在我縣境內的順利施工。
紫陽縣邦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承建紫陽縣任河新區防洪工程,該工程關系國道建設。施工過程中司某夫婦以索要征地補償為由,從2019年5月起進入施工現場進行阻攔,致工程不能正常施工。9月2日、7日強行阻攔工程方安裝圍欄、進入施工現場阻攔工程機械施工。紫陽縣邦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于9月12日向紫陽縣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并申請先予執行。
紫陽縣人民法院審查認為,原告紫陽縣邦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先予申請符合法律規定,應予支持。保障重點項目建設刻不容緩,當日下午,該院向被告司某夫婦送達了先予執行裁定書,并勸告其主動撤離施工現場并停止阻工行為。經過兩個余小時的勸解工作,司某夫婦拒不履行法院裁定,并堅持滯留施工現場。鑒于此,紫陽法院立即組織10余名干警抵達執行現場,執行法官向被執行人司某夫婦再次說明了案件情況,解讀了相關法律規定,要求被執行人司某夫婦停止妨害行為,但其夫婦二人仍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定。經多次勸說無效,執行干警遂將司某夫婦強制帶離施工現場,并作出司法拘留決定。
9月15日,在執行法官的批評教育下,司某夫婦認為到自己行為過錯,由其子女擔保,寫下悔過書,保證不再對工程施工進行阻攔,法院遂對司某夫婦提前解除拘留措施。至此,該起排除妨害糾紛案執行完畢,確保了工程得以順利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