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吳慶華 王洪波)家住紫陽縣麻柳鎮堰碥村的覃某與賀某相鄰而居,覃某將自家的房屋出售給賀某后,又在旁邊新建了一棟房屋。去年,雙方因房屋買賣發生糾紛,賀某便不允許覃某將放置在出售房屋地下室內的兩幅棺材、數千坯瓦、水泵、柴油機等物品取回,雙方為此多次發生爭執,村委會、司法所、派出所多次調解均無效果。今年5月,覃某便一紙訴狀將賀某告上法庭。
紫陽法院受理后,法官沒有立即進行開庭審理,而是多次到原、被告家中耐心向雙方釋明法理,待雙方情緒平靜后,便向雙方講解“遠親不如近鄰”、“六尺巷”等經典故事,讓雙方知道鄰里之間應該和睦相處。在法官的說服教育下,賀某同意將物品搬走,讓雙方當事人心中的芥蒂煙消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