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陽縣在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專項行動中,進一步規范黨員和公職人員操辦和參與婚喪喜慶事宜,出臺《關于加強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監管帶頭移風易俗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加強過程監管,發揮黨員和公職人員在移風易俗中的示范引領作用。
《意見》對操辦和參與婚喪喜慶事宜分別列出了“十一個嚴禁”和“四個嚴禁”,要求嚴控婚喪事宜規模,婚宴總數控制在15桌以內,喪宴總數控制在20桌以內。嚴禁操辦其他喜慶事宜,嚴禁借他人名義收送錢物,嚴禁分批次、多地辦理,或者以多名家屬的名義辦理,以及采取分別宴請、化整為零的方式變相大操大辦。2017年1月神河鎮屋場村黨支部書記陳某超過事前報備規模和范圍操辦兒子婚宴,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神河鎮紀委給予陳某黨內警告處分。
《意見》規定操辦喜慶事宜必須嚴格履行事前報備及事后報告制度。操辦喜慶事宜需在事前5日內填寫報備表,經批準后方可實施。要求在報備過程中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分管領導以書面或會議座談等形式將帶頭移風易俗、儉辦婚喪事宜的要求及違規操辦紀律責任等內容向報備人進行告知和提醒,并形成書面材料進行歸檔。婚喪事結束后10日內報備人向單位報告具體操辦情況。2016年12月石門鎮薛家莊村支部書記嚴某違反工作紀律,對村主任違規操辦新房落成宴不制止、不報告、不報備,且違規參與造成不良影響問題,縣紀委給予嚴某黨內警告處分。
《意見》提出落實操辦喜慶事宜建立協同聯動管理制度,要求組織、宣傳、文明辦、機關工委、婦聯、團委、公安、民政部門及各鎮加強監管、推進移風易俗工作,立足職能職責,強化責任擔當,主動做好配合,加強協作聯動,前移監管教育關口,創新工作措施,細化過程監管。《意見》要求民政部門在辦理結婚登記、殯葬火化審批等環節,通過發放文明告知書等形式,要求黨員、公職人員帶頭移風易俗、節儉操辦婚喪事宜。
《意見》要求各單位要選任或聘任3-5名原則性強、作風過硬的黨員擔任本單位或本區域的移風易俗、操辦婚喪事宜監督員,實行操辦喜慶事宜全程監督,發現違紀違規問題及時提醒、做好記錄,并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紀檢監察機關暢通舉報渠道,加強監督檢查,嚴格執紀審查,及時曝光典型問題,對違規收受的禮金、禮品責令退還或予以收繳,同時追究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的責任,所在單位當年不得評先評優。2017年3月蜀河鎮高橋社區發生的“陜南一新郎被惡搞,全身遭潑紅油漆”經媒體曝光后,縣紀委對高橋社區在移風易俗工作不力在全縣通報批評,蜀河鎮紀委給予社區支部書記郭某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社區主任尉某、監委會主任王某、文書郭某予以誡勉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