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蜀河派出所接到轄區居民陳某報警稱:回家后發現自己前幾天存放在家中衣柜內的六萬元現金被盜,請求查處。接警后民警迅速趕到陳某家中。
到達陳某家中后,民警對現場進行了細致勘察,發現陳某家的門窗完好,衣柜內也并無翻動痕跡,未發現被盜痕跡,民警初步排除了他盜,隨后民警在陳某家中仔細尋找,在陳某臥室的衣柜底部發現了一個錢包內裝有六千元現金并非陳某所稱的六萬元,還沒等民警詢問陳某,陳某就急忙上前感謝民警說話語無倫次。民警對其進一步詢問,陳某略顯尷尬的告訴民警本以為家里遭賊了,報警時一時緊張就謊報稱六萬被盜。民警聽后也是一臉無奈,在讓陳某確認錢數后,民警告知陳某謊報警情已經違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鑒于沒有造成嚴重后果民警對陳某現場進行了批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