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唐小鵬)近日,石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城關市場監管所對縣城某大型購物中心餐飲單位進行反食品浪費專項檢查時,發現該單位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也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執法人員現場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該餐飲單位在規定時間內改正違法行為,并依法對上述違法行為予以立案查處。
自2021年4月29日《反食品浪費法》頒布并實施以來,石泉縣市場監管局高度重視新法貫徹落實,按照我縣兩辦《關于進一步加強節約糧食反對浪費工作的通知》以及市市場監管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反對食品浪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斷強化食品經營單位《反食品浪費法》宣傳培訓,把反食品浪費作為對食品經營單位日常監督檢查內容之一,組織各基層所、股室、大隊根據職能職責加強食品經營單位反食品浪費情況的監督檢查,并重點打造一批反食品浪費示范單位,通過典型引領,推進形成反食品浪費的良好氛圍,促進全社會樹立愛糧節糧的良好風尚。
下一步,石泉縣市場監管局將繼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糧食安全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反食品浪費法》的要求,不斷總結工作經驗,創新工作舉措,強化執法檢查,保障糧食安全,為三宜石泉建設貢獻市場監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