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呂松 王梨)根據群眾反映和陜西“衛片”顯示,石泉縣某處石灰巖礦場開采加工過程中存在影響環境等問題。經實地查看,該石灰巖礦場未落實環保措施,礦石開采、加工過程中未完全采取密閉、圍擋和遮蓋,導致揚塵污染情況出現。
隨后,石泉縣人民檢察院向安康市生態環境局石泉分局發出檢察建議書,建議其認真履職,強化監督管理,加大違法行為處罰力度,同時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和人員盡快落實整改該處石灰巖礦堆未封閉、圍擋和遮蓋問題,盡快緩解空氣污染情況。安康市生態環境局石泉分局在收到檢察建議后立即對該企業違法行為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要求其在施工地建設噴淋管,購置除塵器和灑水車,用于施工過程中降塵處理。同時,對工地內成品石料進行覆蓋,最大限度降低揚塵。近日,石泉縣人民檢察院對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目前該工地防塵降塵措施基本到位,揚塵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生態環境得到改善。
此案中,檢察機關立足職能,充分考慮群眾訴求、回應群眾關切,監督企業積極整改,揚塵情況得到有效治理,實現了保護環境、保障群眾利益、服務企業的“三贏”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