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通訊員 張秋林 徐闖剛)今年以來,石泉縣以創建“文明小區、幸福家園”為抓手,以“三完善、三支撐、三保障”為著力點,分類指導、務實施策,持續做好全縣易地搬遷群眾后續發展工作。
完善設施配套,配置黨群服務中心、綜治警務中心、物業商服中心等設施設備;完善服務體系,通過“兩委”干部坐班、派員駐點、設立便民服務代辦員等形式提升便民服務水平;完善司法人員聯系機制,組建人民調解機構、“一約四會”和志愿服務隊,提升綜合治理水平。
強化產業支撐,500戶以上的城鎮安置點,發展餐飲、娛樂、商超等服務業,500戶以下的集鎮和農村安置點,分類指導發展特色種養業和農家樂、農產品加工等二三產業,鼓勵集體經濟組織或市場主體流轉安置點周邊土地,發展規模化農業;強化創業支撐,加大對搬遷群眾自主創業的貸款扶持力度,提供創業擔保貸款,并實行一次性獎補;強化就業支撐,加強勞務協作,開展有針對性的技能培訓、崗位推介,促進穩定就業。
保障財產權益,搬遷群眾遷出地享有的土地承包權益不變,相關聯的政策性收益不減;保障公共權益,搬遷群眾轉為城市戶口的,享有城市居民同等的教育醫療、就業創業等公共權益;保障民主權益,在安置區居住1年以上的搬遷群眾,原則上參加安置地村(居)民委員會選舉,搬遷安置地所在鎮和村(社區)保障搬遷群眾選舉、被選舉和參與監督管理、協商議事等民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