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許兵)8月5日,石泉縣第二批干部回爐鍛造集中學習培訓在縣委黨校開班,來自全縣各鎮、各部門被退回的32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將進行為期四個月的思想教育和實踐鍛煉,進一步提升思想認識和工作能力。
據了解,2017年以來,石泉縣結合省委出臺的“三項機制”以及縣域實際情況,率先在全市探索出臺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回管理辦法》,并于2018年首次啟動實施,有效激發了干部干事創業活力。“干部退回管理”機制被作為創新實踐成果入選第八部《反腐倡廉藍皮書》。
今年,石泉縣進一步修訂出臺了《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回爐鍛造管理辦法》,明確了政治素質不過硬、業務能力不適應等八個方面予以退回進行回爐鍛造的具體情形,以及回爐鍛造的程序步驟、管理措施、結果運用和工作紀律。同時將回爐鍛造管理與干部經濟待遇和選拔使用相掛鉤。該縣還建立了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回爐鍛造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要求各鎮各部門切實把干部回爐鍛造管理作為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的一項經常性、基礎性、關鍵性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并貫穿到干部日常監督管理全過程,建立完善考核評價機制。對回爐鍛造管理綜合考核不合格的,再進行三個月的集中學習和實踐鍛煉,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辭退或解聘,對拒不執行回爐鍛造管理決定的直接予以辭退或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