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袁素娟 )2017年以來,石泉縣人社局始終堅持“預防為主、調解為主、基層為主”的工作方針,牢牢把握預防、調解、仲裁三個環節,全面提升勞動爭議仲裁水平。
積極預防,大力開展法律法規宣傳。結合日常執法工作,堅持到鄉鎮、進企業巡回宣傳,深入開展向企業和廣大勞動者送法規、送政策活動,引導勞動者合法、理性維權。
重視調解,推進基層調解組織建設。在深入調研摸底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了基層調解組織建設,截至目前,我縣共建立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33個,聘任調解員169名。其中,企業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22個,兼職調解員90人;鄉鎮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11個,調解員79人。力爭將勞動爭議糾紛化解在基層,處理在基層。
規范仲裁,公正調處勞動爭議案件。嚴格按照在法律規定的60日時效內,及時立案,及時開庭,及時結案,使當事人的權益得到及時維護。同時,在案件調處過程中,嚴格調處程序,規范調處環節,始終做到不偏不倚、公正合法。
據悉,2017年以來,仲裁院接待來信來訪280余人次,共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55起(其中先行調解5起,案外及委托調解23起),涉及勞動者55人,涉及金額 720.1 萬元,已結案55起。調解及其它方式處理42起,不予受理2起,裁決11起(其中終局裁決4起,占裁決案件的36%),案件調解率為80%,裁決率為20%,時效期內結案率為100%,優秀案件率95%以上。有效預防和化解了勞資矛盾,促進了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