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唐明)近日,石泉縣制定出臺了《石泉縣困難黨員臨時救助管理辦法》,著力健全完善黨內激勵關懷幫扶機制。
該縣每年籌措30萬元困難黨員臨時救助資金,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等情況導致生活出現困難的黨員,或因公犧牲的黨員,給予應急性、過渡性救助。
據介紹,該辦法中明確規定,對生活出現困難的黨員,視情況一次性給予2000元到5000元的救助;對因公犧牲的黨員干部一次性給予1萬元的救助。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按時足額交納黨費,不做黨組織分配的工作等5種情形將不納入救助范圍。救助工作按照本人申請、支部初審、黨委復核、縣委組織部審批等程序進行,同時縣委組織部在審批過程中,研究提出救助意見,并在《石泉黨建網》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方可正式確定為救助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