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姜凱濤)六月六日,石泉法院饒峰法庭到該縣城關鎮絲銀壩村,在爭議現場開設巡回法庭,就地審理了一起在七家鄰居之間的排除妨害糾紛。
本案原告張某述等六人與被告張某高系相鄰數十年的鄉鄰,自解放前共同居住在一院壩內。后因該院壩改造,原本的通路變得狹窄,被告張某高在2002年修建新居之時,為出行方便,修建了一條通往院壩外公路的出行便道。張某述等六鄰居認為這條水泥通道因地勢較高,影響了整個院壩的排水和其他住戶的出行,多次要求張某高對該通道進行改善未果,遂于2017年5月訴至石泉縣饒峰法庭,要求判令被告張某高拆除該通道,排除妨害。
饒峰法庭受理此案后,庭長暨辦案法官牟道彬認為此案涉及多家之間的矛盾糾紛,對此高度重視,在多次到現場勘驗了解后,決定在發生爭議的院壩現場開庭審理,使本案能查清脈絡,同時對村民起到法制教育作用,避免此類矛盾的再度發生。
六月六日饒峰法庭在城關鎮絲銀壩村11組發生糾紛的院壩現場,不顧雨后道路泥濘,就地開庭審理了此案。六原告與被告以及部分村名,在共同居住數十年的院壩內,就院壩的變遷和道路修建的經過各自闡述了事實與理由,庭長牟道彬與當地村干部在勘驗了現場情況后,對雙方進行了耐心細致的調解,并述明了有關法律規定,使得這七戶近鄰之間原本劍拔弩張的矛盾得到了一定化解。由于雙方積累的矛盾長達數十年之久,本次現場開庭難以取得滿意效果,法官決定休庭,擇期再進行調解。
牟道彬庭長表示,近年來農村因新建和改建房屋,引起的鄰里之間土地糾紛和相鄰權益糾紛類案件不斷增加,對此類案件的處理不光要從法律規定著手,更要深入實地了解案情脈絡,同時本著有利于雙方居住使用的原則進行調處,才能從根本上化解矛盾,實現鄰里和睦,社會和諧。
這是饒峰法庭今年第三次在矛盾發生地現場審理此類鄰里間矛盾糾紛的案件,在化解了大量矛盾的同時,也對轄區群眾起到了良好的法制教育效果,受到干部群眾的一致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