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 (通訊員 郭健)“百善孝為先”,孝敬老人一直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同時也是子女們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但是由于各種原因,近幾年來在農村不贍養老人的現象越來越多,這成為了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石泉縣從2016年起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法律扶貧工作,對161個村、社區都派出了法律顧問,在法律體檢中,發現不少老人無人贍養。針對這種現象,石泉縣司法行政部門積極發揮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作用,會同法院采取一系列措施進行預防和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石泉縣148法律服務所工作者楊帝樓,已經從事了25年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去年起擔任喜河鎮大雁村法律顧問,在走訪調查中,他發現該村兩位70多歲的夫妻有多個子女但是卻得不到贍養,現在依然住在隨時可能垮塌的房子里,過著孤苦伶仃的生活。
看到老人的這種狀況,楊帝樓和鎮村干部多次找到老人的子女,要求他們盡到贍養義務,但是他們置之不理。楊帝樓說:“他有三個兒子,兩個女兒,其中死掉一個,有三個兒子在家中,但是他們互相推諉。”
“我們這現在有病了,實在是沒辦法,干不了,沒法生活。”據老人講,他們現在主要靠每人每月幾十元的養老金生活,有時靠鄰居和親戚的接濟度日。因為進行了多次協商,耗費了大量時間仍然毫無結果,楊帝樓建議老人進行訴訟,并由自己進行代理將老人的子女告上了法庭。1月19日,石泉縣人民法院后柳法庭對該案進行了公開審理。
而在法庭上,老人和兒子的唇槍舌劍讓人大跌眼鏡,幾個兒子除了推諉扯皮之外,老人的大兒子甚至還叫囂當場把命還給兩位老人。案件審理了4個小時,仍然沒有任何進展,四個子女沒能在父母的贍養問題上達成一致意見。楊帝樓說:“庭審當中延續了四個小時沒有任何進展,我們對幾個兒女感到很無語……在盡孝上我認為三個兒子有能力但沒有調整好自己的心態”。
本打算庭上調解的法官最后只能改為進行判決,由每個子女每月承擔老人生活費250元,生病住院費用由四人均攤,并且從現在開始由三個兒子輪流照顧老人的生活,每次照顧六個月,可以說這起贍養糾紛也以法院宣判而告終。
而針對農村出現的贍養糾紛,石泉縣司法局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司法局副局長徐元洪:“石泉縣針對這一情況,開展了農村精神文明“四個三”工程,將法制宣傳教育納入其中,縣司法局作為法制宣傳教育的牽頭部門,結合業務職能順勢而為,將贍養老人的相關法律法規,匯編成七五普法宣傳教育讀本,全方位地開展了贍養老人普法宣傳教育。”
另外石泉縣給每個村配備的法律顧問,堅持每周至少在村上工作一天,進行法律體檢,及時發現問題、化解矛盾。徐元洪說:“一方面組織律師和公證人員,法律工作者等,為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務,積極預防贍養糾紛,另一方面通過人民調解化解社會糾紛,對調解無效的提供法律援助來幫助空巢老人,同時利用“互聯網+”開辟網上綠色通道,打通了處理贍養糾紛的最后一公里,形成了教育引導、道德監督、社會關愛,政府兜底,法律保障的系統助老養老保障工程。”
目前,通過一系列的措施石泉縣還沒有發生一起因為贍養而引發的非法上訪事件,保證了社會的和諧穩定。基層的工作人員則表示,對于不履行贍養義務的子女,法院在審理這類案件的過程中要多采取公開審理的辦法,真正起到震懾和教育的作用。
另外,石泉縣還在部分經濟條件較好的村、社區開展了傳統教育,用道德的力量來感化人。法律服務工作者楊帝樓說:“推進和弘揚道德,比如說有些地方興起的這個小兒經,孝父經,弟子規這類的,通過這方面加強社會的氛圍,親戚朋友家族對某一件事情的抨擊這樣一種氛圍……從目前來看,我們畢竟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法律雖然不是萬能的但是沒有法律也萬萬不能,在贍養這個問題上,一方面是道德一方面是法治,雙軌制。”
父慈子孝是中國家庭崇高的倫理準則,而贍養老人不僅僅是道德的要求同時也有法可依,但凡還有辦法,沒有哪個父母愿意和子女對簿公堂。我們也相信沒有人愿意讓“子欲養而親不待”成為終身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