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李永會 劉華渝)嵐皋一男子長期拒絕贍養母親,被母親告上法庭后,仍然抗拒執行法院要求其履行贍養義務的調解書。1月16日,嵐皋法院決定對其司法拘留,強制其履行贍養老人的義務。
現年77歲的老母親沈某育有2男2女,2016年8月17日,經嵐皋法院開庭審理沈某訴四子女贍養糾紛案,作出民事調解書,要求被告子女分別給予贍養費。然而大兒子周某至今未予履行,導致其生活困難。今年1月16日早晨,老人步履蹣跚來到法庭,哭訴自己的悲慘遭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辦案人員體恤老人,受理該案后,首先專程派車將老人送回老年公寓安頓妥當,隨即開展執行工作,來到被執行人周某家中,依法向其送達相關法律文書,對周某進行耐心思想教育,周某不予接受,以法院不幫助其處理好家務事為由抗拒執行。法官反復勸說,周某依舊態度堅決。法院遂依法作出對其實施司法拘留15日的決定。
執行拘留期間,被執行人周某方才意識到自己拒不贍養母親的嚴重錯誤,立即聯系家人,決定給付拖欠贍養費。兩小時后,周某家人將執行款送至法院,并配合法院工作人員一起到老年公寓為沈某辦理好相關續費手續。該院考慮到周某的認錯態度和積極履行義務的行為后,決定提前解除被執行人周某的司法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