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黃保剛)為進一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持續做好防止因病致貧幫扶工作,建立健全防返貧致貧機制,近日,漢陰縣醫保局聯合縣鄉村振興局擬定了《漢陰縣防止因病返貧致貧救助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經縣委、縣政府審定后印發。
該《細則》規定對全縣各鎮內因病住院導致家庭支出驟增、收入減少,在各項政策保障全部落實到位后仍然存在返貧致貧風險及時按程序納入的監測對象予以救助。家庭成員因病住院治療費用通過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報銷、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商業保險賠付、民政救助、社會捐助幫扶后,自付費用超過10000元的,對超出部分按照比例予以救助;對當年家庭人均純收入未達到收入標準(省定)的監測戶,不設置門檻費,直接按照救助核算基數和比例進行救助,救助資金從全縣防返貧基金中予以保障。
該《細則》下發實施后,各鎮及時對因病住院后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進行全面排查,通過農戶申報、村級評議公示、鎮級審核、縣級復審等程序后,第一批48名符合救助條件的農戶將獲得共計44.73萬元的救助,有效幫助農戶消除致貧返貧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