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夏劍飛)8月31日,漢陰縣蒲溪鎮三堰村村民李某到蒲溪派出所報警稱,他于8月30日花1200元在蒲溪鎮某農機店購買了一臺小型收割打谷機,李某將該機購回家安裝使用時,發現打谷機在收割水稻時,稻草上的稻谷收割不干凈,還有小部分稻谷從篩側間隙外漏出,浪費較大。李某要求銷售商退貨,但銷售商因各種理由拒絕李某退貨的要求,于是李某來到派出所請求調解。
接到李某請求后,民警立即和經銷商取得聯系,組織雙方進行調解。通過認真了解核實小型收割打谷機的購銷和使用經過后,民警指出,經營者按照“三包”中的規定,只要“三包有效期內,產品出現故障,消費者憑發貨票及三包憑證辦理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合法、合理,并無不妥。同時,民警還指出,經現場檢查,該經營者銷售的小型收割打谷機的產品說明書與實物樣品的質量狀況存在一定差異,經營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或退貨。
經過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由張某全額退還購機款1200元并承擔100元的購機相關費用給李某。雙方對這一調解結果均表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