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 李成松 李肖孟 胡毅)漢陰縣針對山區老百姓建房手續難辦的問題,將農村宅基地審批前移至基層國土所,大大方便了群眾辦證。
按照法定程序,農村宅基地手續的辦理須經個人申請、村組審核、國土所實地勘察、鄉鎮同意、縣國土局審批這5大步驟,關口眾多,程序復雜,其中很多山區國土所由于受地域的限制,無法第一時間將受理的手續及時上報縣局審批,導致手續長時間積壓。不僅群眾反映強烈,國土所經辦人員也覺得甚是麻煩。
一方面是法定的審批程序,另一方面是群眾的辦證難的現實情況。對此,漢陰國土局在對轄區各鎮村及國土所展開深入調查論證和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決定將審批前置。即國土所受理申請后,對符合建房條件的普通村民建房,經村鎮及國土所三級審核簽章后,由國土所受縣局委托直接予以審批,國土所也可以不出鎮就能完成行政審批事項,之后只需到縣行政中心備案即可,一般20個工作日內即可辦結。
這一模式在漢陰全面推開4年來,累計前置審批農村宅基地手續5000余戶,各地手續積壓現象基本根治,遺留手續逐年銳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