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日月 王靜
昔日,管理混亂帶病運行諸多。如今,水庫配備“千里眼”,管理系統科學規范,36座水庫煥發新生機。這是漢濱區以標準化建設推進小型水庫管理體制改革的結果,并獲得“省水利廳2023年省級深化水庫管理體制改革樣板縣”殊榮。
漢濱區現有中小水庫38座,總庫容5809.43萬立方米,除黃石灘水庫和新民水庫設有專管單位外,其余36座水庫均由所在地負責管理。這些水庫建設于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工程設備老化、管理體系不健全、管護經費短缺、管護不規范等問題,導致水庫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隱患,抵御水旱災害、保障群眾供水和農業灌溉、改善生態環境等功能效益減弱。為進一步強化小型水庫管理,深化管護體制改革,漢濱區從2022年開始,對小型水庫管理體制進行全面改革,成立了小型水庫運行管護機制領導小組,組建了漢濱區小型水庫管護技術服務中心,制定下發《漢濱區創建小型水庫管護體制改革樣板縣建設方案》,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專業管護、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則,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產權單位屬地管理+水利部門行業監督+專管企業日常管護”的組合模式,對全區36座小型水庫創新管護機制,全面落實屬地主體責任、行業部門監管責任和第三方機構管護責任,建立健全小型水庫管護“政府負責、行業監管、企業實施”的責任體系,不斷夯實“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管養分離”職能職責。
根據《防洪法》《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等法規要求,漢濱區水利局組織專家審查批準37座小型水庫年度防汛應急預案、調度運用方案,編制印發了《漢濱區創新小型水庫管護機制實施方案》《漢濱區小型水庫標準化管理制度(試行)》,指導第三方管護公司制定出臺小型水庫管理手冊、專管員履職規定、監督考核辦法、建立健全巡查檢查、值班值守、安全監測、調度運行、操作規程、維修養護、物資管理、應急搶險及一庫一檔管理11項制度,為小型水庫標準化管理有序實施提供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先后投資7800余萬元,對全區小型病險水庫全部進行除險加固。投資525萬元,對全區36座水庫維修養護,補齊管理用房、上壩道路、防護設施、防汛物資等短板,不斷改善水庫庫容庫貌及消除工程隱患。與此同時,對轄區36座小型水庫逐一配備雨水情測報和大壩安全監測系統,為水庫配上了“千里眼”,通過在線監測、實時共享、自動分析,實現監測成果匯總分析、綜合數據實時展示、水庫險情快速診斷、隱患處理全程跟蹤的智能化管理,進一步健全水庫管理基礎設施,提升水庫管理能級,并選聘專管員負責36座小型水庫日常管護工作。
漢濱區結合自然稟賦,充分利用水庫及周邊生態環境,以庫旅融合、庫產結合為導向,深入打造山、水、林交融重要景觀節點,著力實現庫貌景區化;大力發展水庫養魚、稻田養魚等生態產業,提高水庫保供能力和水資源利用效率,提升水庫工程經濟效益,著力實現收益效能化;拓展水庫運行管護經費投入渠道,提升管護服務保障能力,實現水庫管理運行規范化,全面推動區域社會經濟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