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丁衍明 黃序捷
“都是老鄰居了,你們都聽我一句勸,這一鋤頭地的事情,不值得你們這樣大動干戈……”10月5日,在白河縣倉上鎮紅花村三組,鄉賢調解員老張再次化身“和事佬”,耐心地調解村民之間的糾紛。
“事情解決了,心里的疙瘩也解開了,這都多虧了老張!”接受調解意見、最終與鄰居握手言和的李某一個勁兒向老張致謝。
在白河,還有很多和老張一樣的“鄉賢”化身矛盾糾紛調解員,被群眾稱為主持公道的“和事佬”。
近年來,白河縣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充分發揮“鄉賢”在群眾中威望高、信譽好,以及人熟、地熟、情況熟的優勢,為村民提供零距離、低成本、高效率的矛盾糾紛調解服務,助力基層治理和和美鄉村建設。
轄區群眾之間的矛盾,主要集中在鄰里糾紛、婚姻家庭、田間地角等看起來瑣碎的“小事”,這些小矛盾雖然不大,但要妥善地處理好雙方當事人的訴求卻并不容易。為此,白河縣積極探索“黨建+基層法律服務+人民調解”社會治理新路徑,大力加強村、社區人民調解組織建設,挑選熱心腸、威信高、資歷深的鄉賢擔任人民調解員,細致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
在各村、社區,或被群眾推選,或主動申請,一批退休干部、退伍軍人等“五老”人員被納入人民調解員隊伍,專攻村里“搞不定”的糾紛,真正將矛盾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
“我當初就不該答應讓你修這個臨時房子!你今天不僅要拆除,還要給我多年的占地費用!”
“你這房子的四周我早買下了,你這么多年從這里過,我還沒向你收過路費呢!”
茅坪鎮四新村的華某和黃某因宅基地糾紛鬧得不可開交。
鄉賢調解員汪和文、談會祥見雙方情緒激動,決定暫時將兩人分開,分頭給雙方做工作。在兩位鄉賢調解員的耐心勸說、調和下,雙方最終達成協議、握手言和。
為應對復雜多樣的矛盾糾紛,鄉賢調解員們不斷摸索,總結出“分頭調解法”,從“情、理、法”三方面下功夫,先摸清雙方當事人的情況和訴求,“背對背”分開做當事人的工作,然后再將雙方叫到一塊“面對面”商量,矛盾往往迎刃而解。
今年以來,鄉賢調解員已成功調解矛盾糾紛562起,調處成功率達100%,當事人對調解滿意度達98%。
“張李二人因瑣事,打斗不止兩相傷。相互賠償事不小,受傷住院更煎熬。鄰里之間莫爭吵,和睦才能萬事好。遇上糾紛別慌亂,民法典里有答案。平平靜靜想問題,不打不罵更和氣……”宋家鎮焦贊村的鄉賢調解員貢宗貴成功調解一起鄰里糾紛后,自編了一首“打油詩”教化鄉鄰要和睦。
“之前參加法治宣傳教育培訓時我記得老師講過:一個案件教化感召和社會宣傳等方面的效果,遠大于解決十個普通案件所帶來的影響。我明白這意思就是預防大于治療,我把一個小案件宣傳好,潛在地預防了很多糾紛的產生,通過這樣的教化作用,能很好地引導鄉鄰一起學習法律知識、遵紀守法。” 貢宗貴和其他調解員分享調解經驗時說。
鄉賢調解員從法律法規著眼,從鄉情親情入手,從民間“老理”出發,用“土話”“軟話”把理說透、把情道明,用春風化雨的方式化解矛盾糾紛。同時,他們發揮人熟、地熟、事熟的優勢,用村民聽得懂的“大白話”現身說法,影響帶動身邊群眾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鄉賢調解員們認為,“在調解矛盾糾紛的同時,有針對性地講解法律知識,能夠引導群眾認識到法律不僅能夠保護自身權益,也是大家都必須遵循的規范,從而養成自覺守法的意識,形成遇事找法的習慣,培養解決問題靠法的意識和能力。”
據統計,全縣培養的鄉村“法律明白人”中鄉賢占40%。2022年以來,鄉賢參與開展普法宣傳活動320余場次,協助村(居)委會起草、修訂村規民約等120余件(次)。
“加強基層治理,既要發揮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也要發揮鄉賢能人的示范帶動作用。”白河縣司法局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我們將總結經驗、建立機制,引導鄉賢能人積極參與社會治理,推動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法治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