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杰)近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庭舉辦勞動爭議案件審判業務座談會,就貫徹落實西安中院與市人社局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強醫療保險核算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進行座談交流,并對勞動爭議案件審理過程中存在的部分問題進行研討。
會上,西安中院行政庭介紹了《關于加強醫療保險核算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制定的背景、主要過程和出臺的意義。
會議提出,在審理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賠償因未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導致其因病不能享受醫保基金補貼而造成經濟損失的案件時,要按照《實施意見》的要求,積極與市人社局或各區縣、開發區人社部門進行聯系、溝通與協作,確保裁判尺度的統一。各基層法院對西安中院與市人社局及時出臺這一《實施意見》表示高度支持,紛紛稱《實施意見》的出臺使西安兩級法院在認定用人單位應支付勞動者醫療保險待遇損失的數額上實現了有據可依,徹底解決了法院審理此類案件的瓶頸。兩級法院經過探討,對《實施意見》的具體執行達成了一致意見,為意見的順利實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矗
時值年底,西安兩級法院借助此次座談會還探討了在勞動爭議案件審理過程中出現的部分疑難問題。西安中院行政庭對各區縣法院提出的問題給予了指導性解答,并對近期發改率相對較多的案件類型指明了正確的裁判思路,統一了法律認識,為實現結案質量和效率雙提升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