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洛市洛南縣法院保安法庭成功利用微信,解決了一起雙方當事人長期兩地分居的離婚糾紛案件。
原告王某于2007年和被告劉某相識,2008年6月舉行結婚儀式。婚后兩人為了生計,雙雙外出打工。由于兩人感情基礎薄弱,加之經常兩地分居,原告長期感受不到家庭的溫暖、丈夫的關愛,逐漸心灰意冷,家庭矛盾日益劇增,遂于2016年2月向保安法庭起訴要求離婚,被駁回訴訟請求。
近日,原告再次向法庭提起訴訟,由于雙方當事人長期在異地打工,路途較遠。為了減輕當事人的訴累,辦案法官采取了通過微信對話的方式調解該案。法官經過多次在微信上與被告溝通,交換意見,釋法明理,最終,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離婚協議,孩子的撫養費也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執行到位。
郭娟記者李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