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價局5月9日向社會公布,我省物價部門今年4月依法查處寶雞市千陽縣陶瓷行業串通漲價案,對牽頭組織的陶瓷企業處以10萬元罰款,并責令各參與企業立即停止價格違法行為,規范自身生產經營,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據了解,3月24日,千陽縣多家陶瓷企業召開會議商議統一漲價事宜。該會議對聯合漲價的產品類型、實施時間及幅度等做了一致約定,并以陜西千陽陶瓷聯合會的名義簽訂《陜西千陽陶瓷聯合會通知》。通知規定:“在2017年原價基礎上,300毫米×600毫米普通包裝瓷磚每片漲0.1元,300毫米×600毫米彩包鏡面瓷磚每片漲0.2元,地磚漲0.1元,同時裝車費每件0.1元,并對其他磚類同時提價”“實施時間:2018年4月1日執行”。上述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第十四條,經營者不得有“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不正當價格行為。此行為損害了市場公平競爭,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4月3日,省物價局接到舉報后,第一時間聯合寶雞市物價局,并派檢查人員赴千陽開展調查。在寶雞市和千陽縣物價部門的密切配合下,調查當天便制止了企業價格違法行為,并鎖定了相應證據。鑒于千陽縣涉案陶瓷企業認錯態度較好,在檢查過程中能夠積極配合,且違法行為較輕,未造成嚴重后果,物價部門對此次串通漲價的牽頭組織者寶雞金色陽光陶瓷有限公司依法處以10萬元罰款,并責令各參與企業限期整改。
為凈化市場環境,我省物價部門將繼續加強執法監督,督促企業嚴格按照《價格法》相關要求,規范價格行為,誠實守信經營。同時也歡迎社會各界加強監督,及時通過12358價格投訴舉報電話反映違法線索,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記者 王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