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費疑云重重
事實上,富士康被曝使用“學生工”并非首次,去年10月,有媒體稱,煙臺市所有的高職高專院校都有學生被安排在富士康“實習”。
據《華商報》此前報道,煙臺富士康招募中心的工作人員稱,帶學生做暑期工人數超過50人,可按照每人150元的最高標準給組織者提取代理費。
那么這筆介紹費是否存在,學校又是否收取這筆費用,費用的流向如何?學生們所稱的“富士康贊助學校500萬元設備”的說法又是否屬實?
記者向西安工業大學北方信息工程學院提出了上述疑問,但對方回復的書面材料中并未給予回答。
此前據《華商報》報道,去年6月,該學院副校長張君安回復記者稱,“前兩年我們幾個學校和富士康有過學生自愿實習的合作,那時300個學生以下,帶一個學生(代理費)是50元,300個學生以上,每個學生(代理費)100元”。張君安說,這筆代理費是在學生實習期滿后,富士康公司按人數支付的。他強調稱,這筆錢是用于貼補學生實習費用,沒有發給個人。
在富士康源源不斷地接收在校學生的背后,是該企業巨大的用工缺口。據經濟觀察網此前報道,在煙臺富士康內部,基層工人很缺,加上富士康連續曝出跳樓事件,工人并不好招,目前富士康的招工辦法主要依靠內部人推薦和動員親朋好友加入。而當地政府甚至動用行政力量幫助富士康解決“用工荒”。《東方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