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是江蘇省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安全集中整治的首個統一行動日,全省公安交警部門組織執法小分隊,集中警力嚴查違法行為。
當天,全省共出動警力10246人次,設置護學崗、執勤點5741處,開展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檢查、勸導活動,共檢查校車、接送學生車輛6761輛次。檢查中發現,農村地區存在部分家長使用安全性能較差的電動三(四)輪車接送多名學生現象,交警部門共查獲此類違法264起,對違法車輛一律予以暫扣處理,并通報學校和教育部門。全省公安交警部門會同教育行政部門組織63個督導組,對轄區中小學、幼兒園接送學生情況開展暗訪檢查,約談學校主要領導132人。
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負責人介紹,在開學前夕,全省公安交警部門已經聯合當地教育、交通運輸等部門對轄區學校和校車、接送學生車輛所屬運輸企業進行安全檢查,督促學校和企業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全面清查車輛安全狀況和駕駛人資格,堅決消除風險隱患。在此基礎上,各地公安交警部門聯合交通運輸部門開展校車秩序整治,在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集中通行的重點路段時段,增設臨時執勤點,加強路面執法檢查。
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向社會發布五條提示:駕駛校車要嚴格按照審核線路行駛,嚴禁超員、超速,嚴禁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從事校車業務;嚴禁使用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以及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三(四)輪摩托車、電動車等車輛接送學生;學生集中上下學應選擇乘坐有正規標識的校車,拒絕黑校車、超員車,落座后要系好安全帶;從事校車業務嚴重超員、嚴重超速行駛構成危險駕駛罪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歡迎廣大群眾積極舉報違法集中接送學生車輛,對查實的舉報線索,公安機關將視情予以獎勵。 (任松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