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6時許,記者從湖南衡陽縣禁毒大隊隊長處獲悉,當地道路交通運輸管理局(以下簡稱運管局)副局長趙英放,因涉嫌吸毒被縣公安局帶走調查。
據運管局一工作人員透露,今年7月初,副局長趙英放因涉嫌吸毒被紀委帶走調查過,后因趙拒絕配合尿檢,無直接吸毒證據而釋放。
據了解,被帶走的還有運管局多名工作人員,但此消息未得到當地禁毒大隊和運管局證實。
有關中國共產黨黨員吸毒的處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161條規定:違反有關規定吸食、注射毒品、精神藥品或者其他違禁品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據《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