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記者 趙漪湉)4月30日,我市舉行《安康市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條例》新聞發布會,市人大法工委、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情況并答記者問。
《安康市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2025年3月29日起施行,是我市生態文明建設方面的首部綜合性、統領性、倡導性、促進性的地方性法規。近年來,安康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持續發力,生態環境質量穩居全省前列,綠色發展成為安康高質量發展的鮮明底色。制定綜合性的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條例有利于以法治方式引領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為加快建設漢江生態經濟帶重要節點城市和聚力建設生態宜居幸福安康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條例》共設七章五十六條,內容涵蓋了總則、規劃與建設、保護與治理、發展與促進、保障與監督、法律責任、附則等各個方面。它一方面緊密結合國家的生態文明戰略思想和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另一方面將安康市近年來探索生態文明建設的有益成果予以制度化、法制化,對新形勢下出現的短板、弱項和難點問題予以針對性規定,以“制”促“治”,為安康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提供了全方位的法治支持。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會將加強對《條例》貫徹實施情況的監督,通過開展執法檢查、聽取專項工作報告等多種方式,強化《條例》對安康生態文明建設的法治保障,推動我市生態環境保護持續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