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見習記者 賀珍珍 通訊員 錢月娟)6月5日上午,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與安康鐵路運輸法院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發布《關于協同推進安康市漢江水質司法保護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安康市漢江水質保護條例》頒布實施后,全市法院系統首份關于漢江流域水質司法保護的專項協作協議。
據悉,該《意見》是我市法院系統首份關于漢江流域水質司法保護的協作協議,由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安康鐵路運輸法院制定。《意見》全文共三章十五條,以“依法保護、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系統修復、高效務實”為原則,圍繞提高政治站位、優化案件質效、加強機制建設等層面進行細化規定。明確安康兩級法院與鐵路運輸法院將在訴源治理、行政審判、民事審判、刑事審判、審執協作等5個方面強化協作、持續發力,妥善處理漢江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以及不同地區、行業、部門間利益關系。為推動“當下治”與“長久立”有效銜接,安康兩級法院與鐵路運輸法院將圍繞強化府院聯動、立案協調、司法引導、信息共享、輿論宣傳、問題研討、生態修復、基層實踐等8個方面探索建立長效機制。
未來,安康兩級法院與鐵路運輸法院將進一步完善地域環境資源審判協作工作架構,通過“點”“線”“面”結合,破除條塊分割弊端,對涉及漢江流域保護的工作進行統籌協調、系統設計,以“零容忍”態度,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機制,將流域治理、空間管控、整體保護理念貫穿司法審判全過程,為建設漢江流域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核心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