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切實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效能,著力解決勞動關系基層基礎薄弱,確保公正及時解決勞動爭議,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經市編委辦公室研究,同意在市、縣兩級分別組建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統一設在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依法負責同級機關企事業單位、中省駐安單位人事勞動爭議仲裁,依法組織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辦案工作。
據了解,近年來我市勞動人事爭議案件量以20%幅度逐年遞增, 僅2014年,市仲裁委立案辦理案件就達126件(不含解案件),增幅25%,現有力量已難以滿足大量仲裁工作需要,迫切需要組建一支保障有力、處理高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隊伍。市縣統一成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既是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法》的重要舉措,也是進一步加強我市依法解決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充分尊重公民勞動權和就業權這一基本公民權的重要體現。為我市勞動資源市場法制化建設和維護社會穩定提供了體制機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