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與已婚情夫結婚,未婚女子向情夫的發妻發送二人親密接觸的照片,催促二人盡快離婚。5月4日,平利法院八仙法庭審結了這起離婚糾紛,經法官釋法,男子最終同意離婚,二人達成了離婚調解協議。
同為90后的夏陽與沈冰本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小家庭,孩子剛滿3歲,婚后沈冰在家撫養孩子,夏陽外出賺錢,一家人其樂融融。2014年,身在外地的夏陽邂逅了一位網名為“小真情”的未婚女子,二人迅速同居生活。為了拆散夏陽的家庭,“小真情”開始給沈冰打電話,要求沈冰盡快與夏陽離婚,并通過QQ給沈冰發送二人的親密照,方便沈冰起訴時作為證據使用。沈冰得知這一消息后,如遭晴天霹靂,經過慎重考慮,沈冰一紙訴狀遞至法院,要求與夏陽離婚。庭審中,夏陽苦苦哀求沈冰給予機會,并當庭寫下保證書,承諾改過自新承擔起家庭責任。但沈冰心意已決,堅持要求離婚。夏陽見沈冰態度堅決,頓時出言威脅。法官面對此情此景,及時制止,嚴厲地對夏陽進行批評教育,明確其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與他人同居生活已違反夫妻忠誠義務,屬非法的、不道德的行為,法官同時告知原告可主張損害賠償,且在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方面可予以傾斜保護。經過法官釋法,二人最終選擇了冰釋前嫌好聚好散,達成了離婚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