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涉水企業環境監管,防控水環境污染,保障漢江水質安全,根據市政府總體部署,市環保局印發文件,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工業廢水污染專項排查整治活動。
本次排查整治,以重金屬采選、黃姜皂素、醫藥制造、化學化工企業和尾礦庫及江河沿岸排放生產廢水的生產加工企業為重點,采取縣級自查自糾為主、市級執法督查為輔的方式,主要對環評和“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污染防治設施建設運行情況、“三廢”規范管理情況、排污許可制度落實情況、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排污口規范化情況及環境應急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等7項內容實施檢查。
為了確保整治活動取得實效,市環保局要求:一是提高認識,精心組織。各縣區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整治責任,認真組織開展排查整治活動,排查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過場,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二是嚴格執法,嚴查違法行為。對排查發現的環境違法問題,要及時進行立案調查,依法嚴肅查處。對未取得環評批復及未按要求建設污染治理設施(含在線監控設施)的,一律責令停產(建)并予處罰;對污染治理設施未經驗收、運行不正常、污染物不能達標排放的,一律停產治理、高限處罰;逾期未治理到位的,報請縣區政府依法關停。對擅自拆除、閑置水污染物治理設施,私設暗管或利用滲井、滲坑和溝渠偷排高濃度廢水廢液的,必須按照新《環保法》規定予以嚴肅查處,符合案件移交條件的必須向公安、檢察部門移送,追究司法責任。三是加強信息公開。各縣區要按照環境信息公開有關規定,加大環境違法案件曝光和信息公開力度,對轄區企業的違法問題、查處情況及整治整改情況等信息要在政府(環保)網站進行公開,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