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網訊(市教育局)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建設現代學校制度,不斷加強教育系統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發揮法治在學校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依法治校科學化水平,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陜西省中小學依法治校示范校評估指標>的通知》精神,近日,安康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學啟動市級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創建評選活動。
市級依法治校的評選采取自下而上的逐級申報審核評選方式,參與對象為全市小學、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為了便于量化考核,市教育局根據全市中小學實際,制定了《安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評估指標》,內容涵蓋組織領導、治理結構、法制教育、依法治校成效等9個方面,滿分為100分,學校自評得分達85分及以上方可申報依法治校示范校評選。
安康市教育局明確規定各學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申報評選。一是學校內部出現重大違法違紀行為的;二是學校管理制度與依法治校基本要求相違背,辦學活動、管理秩序混亂,造成較大影響的;三是發生嚴重侵害教師、學生合法權益的事件,在校內或社會造成較大影響的;四是發生應當由學校負主要責任的重大安全和學生傷害事故的;五是以虛假材料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稱號的。
每年各縣區可擇優遴選符合條件的3-5所優秀學校參加市級依法治校示范校評選活動,安康市教育局每年9至10月將組織評估組進行實地抽查驗收。11月至12月底,對優秀學校發文命名表彰。同時,自2015年起,實施對已命名3年以上的省市級依法治校示范校定期復查制度,發現在辦學活動中出現嚴重違法的人員和行為,將取消其示范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