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網訊(記者 周健)近幾天,關于物業費和住宅小區停車費成了市民們討論的熱點話題,這是因為從1月20 日起,國家放開24項商品和服務價格,由市場調節,其中就包括非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和住宅小區停車服務價格。面對這一新變化,不少市民擔心在沒有政府約束的情況下,物業公司是否會漫天要價、跟風上漲?
1月22日,記者走訪安康城區多家住宅小區了解到,物業費放開后,物業公司趁機漲價且服務跟不上成了業主們最大的擔心。江南一小區居民鄧先生介紹說:“我們小區的房子組成比較復雜,現在的物業費收費標準也有幾個,最早建的多層不帶電梯的房子是每平方米每月0.45元,帶電梯的多層是每平方米每月0.9元,再加上公共照明費、衛生處理費和電梯維修費,每月已經是一筆不小的開支。現在價格放開后,不再執行政府參考價,物業公司如果趁機漲價,那居民可就遭殃了。”江北一小區的業主張女士表示:“我最擔心的就是價格放開后,如果服務再跟不上,物業費再漲,那居民們可就得不償失了。”
對于業主們的擔心,城區多家物業公司表示,在短期內物業費和停車費還會維持現狀,不會做較大的調整。此次物業費實行市場調節價,要求物業企業代為承擔一定的社會職能,放開物業費就是要求物業企業在提升服務質量,提高服務的前提下,謀求合理利潤。而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物業公司負責人表示,現在業主的維權意識非常強烈,如果物業公司服務存在重大問題,業主就會另選物業企業。
采訪中,市民們還擔心物業費放開后,會出現多家物業公司聯合起來串通漲價的問題。對此,從事律師工作的楊先生表示,現行的物業費如果要漲,物業公司需要和業主重新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重新約定服務內容;如果業主不同意,物業通過斷水斷電等措施單方面強行漲價是違法的。如果物業公司相互串通進行漲價,屬于價格違法行為,相關部門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對此,本刊認為:面對物業費“放價”,監管部門卻不能“放假”,只有在“放”的同時讓“監”更給力、“管”更有效,業主才能挺起胸膛,選擇性價比更高的物業企業為自己服務,而不是由物業公司“任性”地“挾所謂虧損之由而肆意漲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