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訊(記者 毛明博 實習生 黎華寬)為節約行政成本、節省會議時間,今年1月起安康市政府對全市政府工作提出明確要求,除全市綜合性會議外,其他會議控制在90分鐘以內,有關人員匯報發言應控制在10分鐘內。
《安康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要求,安康市政府領導實行工作補位(AB角)制度,副市長公務外出、休假期間,由補位的副市長代為處理有關工作;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研究的議題和文件應于會前送達與會人員,且匯報發言應控制在10分鐘內;嚴格控制以市政府名義召開的全市性會議,市政府各部門召開的全市性業務工作會議,原則上每年只召開1次,時間不超過半天,除全市綜合性會議外,其他會議控制在90分鐘以內。
《規則》要求,市政府組成人員要嚴格遵守紀律,堅決執行市政府的決定,做到令行禁止,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離開本市外出、休假2天以上或離開本省的必須向市長報告,經批準后方可外出或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