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 尹小飛)近日,市編委辦依據國務院《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條例》,制定出臺《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實地核查辦法(試行)》,是我市事業單位法人登記核查工作首份規范性文件。
《辦法》對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實地核查對象、內容、程序和結果運用等方面作了規定,明確了事業單位申請設立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16項核查內容,并與事業單位登記制度改革緊密銜接,將法人年度報告事項納入核查內容,確保了核查對象和內容全覆蓋。
《辦法》從事業單位提交相關材料、登記管理機關初審、實地核查、填寫核查情況登記表、反饋核查結果、簽字確認存檔等6個環節規定了核查工作應遵循的程序,由各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組織實施,依據核查結果在法定時限內作出準予登記或不予登記的決定。實地核查結果記錄在案,通告事業單位法人監督管理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作為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動態調整的重要依據,強化結果運用,保證實地核查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