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母親出租房屋未經自己同意,紫陽男子但某多次到房客處尋釁滋事,還將處警民警面部抓傷。近日,但某被紫陽警方依法行政拘留20天。
紫陽縣公安局巡警大隊辦案民警介紹,但某今年35歲,在12月6日至7日,曾3次以其母謝某出租房屋未經自己同意為由,到其母出租的城關小學家屬樓某房內滋事:6日上午11時許,但某強行將該房屋內的水電閘關閉,導致房屋承租人張某等無法正常生活,之后在他人的勸說下離開;7日上午11時20分許,但某又到該出租屋內滋事,承租人張某報警后,紫陽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民警趕至現場進行勸阻,但某離開;中午12時許,民警又接到張某報警,稱但某帶著鋼管和磚頭在其承租房門前打砸防盜門。
紫陽縣公安局巡警大隊民警趕至現場進行處置,遭到但某謾罵。民警決定對其進行強制傳喚,在強制帶離過程中,但某對民警進行推搡,并將民警苗某面部抓傷。目前,但某因涉嫌尋釁滋事和阻礙公務,被紫陽警方行政拘留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