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決參保職工超過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發生的醫療費用,減輕參保職工全年醫療費用負擔,根據《安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實施細則(試行)》等機關規定,在建立全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同時,實行二次大病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費用報銷。年末將至,2014年市本級一年一度的大病救助工作將正式啟動。
大病醫療報銷是個人負擔醫療費用在1萬元以上的分段救助,救助封頂線為8萬元。個人總負擔醫療費用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不含3萬元)救助比例40%,個人總負擔醫療費用3萬元以上5萬以下(不含5萬元)救助比例50%,個人總負擔醫療費用5萬元以上7萬元以下(不含7萬元)救助比例60%,個人總負擔醫療費用7萬元以上的救助比例70%。符合條件的參保患者,將上年度定點醫療機構《醫保病人結算單》、社保經辦機構《醫保基金撥付通知》交本單位醫療保險經辦人審核,符合條件的發給大病醫療救助基金審核表,參保患者或家屬填表簽名,并經參保單位蓋章確認后,由單位經辦人統一將審核表、相關資料統一報送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結算,將報銷的醫療救助資金直接打入個人醫保卡中,單位沒有提供個人醫保帳戶的將撥入參保單位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