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鄒秉融)記者從市人社局勞動監察支隊了解到,截至11月,全市為7997名勞動者追發工資7552萬元;督促39家用人單位為608人繳納社會保險費213余萬元,全市勞動監察共參與處理突發事件81起,涉及4460人,涉及金額4268萬元,1起涉嫌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依法向公安機關移交。
從即日起至2015年春節前,省人社廳會同省總工會、公安廳、工商局、住建廳、交通廳、水利廳、國資委八部門在全省范圍內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工作。為了有效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我市人社部門結合實際,制定了《安康市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規定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單位在辦理工程建設施工許可手續前,應向工程所在地人社部門指定的銀行繳納一定比例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一旦確認該單位有拖欠農民工工資事實,將按照程序支取保證金用于發放拖欠工資。
由于工程建設領域常常存在項目轉包、分包等現象,發生拖欠工資后,很多違規轉包的小包工頭因無力支付工資玩起了“失蹤”,給追討工資增加了難度。針對這一現象,我市人社部門規定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單位對項目內從事工程建設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一旦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事件,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單位要承擔未按合同約定結清工程款、違反規定轉包、分包工程等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責任。
在此基礎上,建立了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常務副市長擔任總召集人,27個成員單位按照“誰主管、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建設項目的行政主管部門對本項目內從事工程建設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要求各級行政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