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招辦確定了我省2015年高考報名時間:今年12月1日至7日。今年高考報名最大的變化是對往屆生的條件有所放寬:上一年度被二本及以上本科批次按所報第一院校及其專業志愿錄取的考生,“以各種理由主動放棄到錄取院校就讀”,2015年公布高考成績時,將其位次排在同分數的最低位次。
往年的政策:對上一年已被錄取但以各種理由主動放棄到錄取院校就讀,又參加下一年高考的考生,下一年公布高考成績時,將其排在同分數的最低位次。
也就是說,這一規定,今年僅涉及二本及以上本科批次院校。
省招辦同時提醒:上一年度已被普通高校錄取、未在錄取院校就讀且非主動放棄就讀的往屆考生,報名時應向縣(區)招辦出具所錄取院校為其辦理退學的書面材料,由縣(區)招辦負責審查考生是否屬于“以各種理由主動放棄到錄取院校就讀”的情況。無法提供書面證明材料或被認定為“以各種理由主動放棄到錄取院校就讀”的考生,招生院校可以將此作為退檔理由。
報名條件
硬性指標與往年相同
截至高考當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戶籍在陜滿3年;以及截至高考當年,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陜連續學籍滿3年,即從第一學年開始,在我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注冊學籍、連續就讀3年;按規定完成學業并獲得陜西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普通高中畢業學生還應有全省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休學考生高考報名規定
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因故經批準休學,但休學期間仍保留學籍的考生,復學后取得我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完整學籍的,戶籍一定要符合報名條件,才可申請報名參加高考。
異地考生高考報名規定
隨外出務工父親或母親在外省就讀,不符合就讀省份高考報名條件,且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初次戶口登記并常住戶籍在陜西的,考生就讀學校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出具不能在當地高考的證明后,可申請在戶籍所在縣(區)報名參加高考。
本人隨其父親或母親因軍轉安置、工作調動(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事管理部門辦理的調動)正常遷轉常住戶籍至我省,并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籍轉入我省,可不受戶籍、學籍年限限制。
同等學力報名規定
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必須常住戶籍在陜西,且本人初次戶口登記在陜西,報名前本人寫出同等學力書面說明,戶籍所在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出具意見,公安部門出具戶籍審核意見后,由戶籍所在縣(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受理其報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