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康市政府制定印發《關于做好2014年全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推出服務基層就業、鼓勵自主創業、拓寬見習渠道、擴大保險補貼、規范國企招聘、提升公共服務等二十二條政策措施,積極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
《通知》主要涵蓋:全市各級事業單位自然減員后的空缺職位,重點用于高校畢業生的招聘;鼓勵人力資源中介機構免費介紹本市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凡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按每人2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職介補貼;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從2014年7月1日起,將就業見習基本生活補貼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1000元,補貼時間最長不超過6個月;從2014年起,各地當年新增管理類公益性崗位,主要用于安置就業困難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對小型微型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對到縣及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限達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畢業生落實相應的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市、縣區政府每年從財政資金中安排500萬元,用于高校畢業生創業的一次性開業補貼、啟動資金扶持和創業帶動就業獎勵;從2014年起,將就業培訓補貼政策期限從目前的畢業年度調整為畢業學年(即從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高校積極開展校園招聘活動的,可按規定享受最高不超過10萬元(每年每校)的財政補貼;將畢業年度殘疾高校畢業生納入享受求職補貼對象范圍,符合條件人員可按規定向所在高校申請一次性1000元求職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