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訊(記者 陳思存 實習生 劉彬)雖然從去年起中央“八項規定”、“六項禁令”對公務接待有著嚴格要求,但在今年1月12日,在石泉縣兩河鎮,仍有人頂風在飯店宴請工作組,而宴請的地方竟是該鎮人大主席團主席劉偉熊妻子入股的飯店。
舉報人:與人大主席合伙開飯店
8月13日上午9時,石泉縣兩河鎮村民陳某向華商報安康記者站爆料稱,中央“八項規定”、“六項禁令”對公務接待有著嚴格要求,但該鎮人大主席團主席劉偉熊帶人在鎮上一家名為“紅花人家”的飯店大吃大喝,而且還開票報銷。
爆料人陳某提供的一機打發票底聯顯示,發票單位抬頭為:“兩河鎮政府”,共消費了1530元,發票開出時間為今年1月12日,華商報記者查詢日歷后得知,1月12日系星期日。
針對為何舉報,陳某稱,2012年其與劉偉熊合伙投資這家飯店,但從去年起兩人因分紅等起爭執,到了今年6月,劉偉熊背著他將飯店給賣了,現在兩人之間還有很多賬算不清楚。
人大主席:飯店入股人是妻子
8月13日下午2時,石泉縣兩河鎮人大主席團主席劉偉熊向記者坦承,這張消費金額為1530元的發票,系兩次招待市、縣工作組的餐飲費,當時已經報銷。
針對記者問及是否知道“八項規定”、“六項禁令”的問題,劉偉熊稱,按照規定單位公務接待應該放到鎮政府機關食堂,這樣做與八項規定的要求有些不相符,事后該鎮主要領導還對他提出了批評。
針對入股一事,劉偉熊稱,當時妻子沒有工作,舉報人陳某又是自己的發小,因此妻子就入股和陳某一起辦了這個飯店,妻子在飯店不參與任何工作,他自己也從未參與,全部由陳某經營,陳某此次舉報純屬報復。
紀檢部門:已責令其自擔招待費
針對劉偉熊周末公款接待一事,石泉縣兩河鎮紀委副書記劉奎林稱,根據石泉縣紀委下發的文件要求,從今年春節以后才要求嚴格按照八項規定,對外按照標準接待,至于劉偉熊1530元招待費,應該是文件之前的事情。
8月13日,石泉縣縣委宣傳部一位負責人表示,該縣紀檢監察部門已對此事展開調查,初步認定劉偉熊系超標準接待,已責令其將報銷的1530元上交單位,自行承擔招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