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關于陳波等同志任免職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
市政府決定:
陳波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掛職),掛職時間自2025年7月起,掛職期為2年,掛職期滿掛任職務自行免除,不再另行通知;
周以軍同志任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衛生監督所)主任(所長),試用期一年,原任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職務隨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自行免去;
但丹同志任市新聞出版局局長、市政府新聞辦公室主任;
馮勛同志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免去市創業就業服務中心(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
劉松同志任市公安局漢濱分局政委,保留副縣級待遇;
姚遠同志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支隊長,免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政委職務;
賈學平同志任市創業就業服務中心(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李毅、原凌云同志任市衛生監督所副所長;
聶明同志任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衛生監督所)副主任(副所長),試用期一年;
鄺吉學、萬志、鄧明安同志原任市公安局正縣級偵查員職務隨職數核銷自行免去,保留原職級待遇;
免去韓小康同志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副局長職務,原任中心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市城市創建辦公室副主任職務隨機構撤銷自行免去;
免去王苗同志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陳抨印、王亮同志安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安康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職務;
周玲同志原任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職務隨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自行免去,保留原職級待遇。
按期正式任命:
周云舉同志任市道路運輸服務中心主任;
石廣修同志任市財政國庫支付中心主任;
焦藝同志任安康瀛湖生態旅游區管委會副主任。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