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大常委會任免職人員名單
(2023年8月29日安康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一)
決定任命:
向詩兵為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李 黎為市醫療保障局局長;
馬寶劍為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局長;
徐家彥為市國防動員辦公室主任。
決定免去:
王志洲的市生態環境局局長職務;
鄺賢君的市醫療保障局局長職務;
劉福全的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局長職務;
徐家彥的市富硒產業發展辦公室主任職務。
(二)
任命:
黃 俠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李 丹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帥文婷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李 偉為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鄺 希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王 飛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柯增旭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羅 瀟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朱丹丹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
免去:
邵軍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王橋花的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程及海的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劉世娟的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朱丹丹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鄺希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馬娟的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王飛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職務;
佘明勝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鐘軍高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三)
任命:
李坤、劉軍敏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免去:
劉黎明的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