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應對近期持續高溫天氣,市人社局印發《關于切實做好高溫天氣勞動保護工作的緊急通知》,對全市各類用人單位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調整勞動者工作時間,改善勞動條件等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級各用人單位在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發布的日預報氣溫最高達到40℃以上的高溫天氣下,停止安排勞動者進行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并盡量縮短室外連續工作時間,不得安排勞動者在當日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要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連續工作時間,并不得安排勞動者加班。
《通知》明確,各類用人單位要及時足額向勞動者發放防暑降溫費和高溫津貼。防暑降溫費發放時間為6月15日至9月15日,標準為從事室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員每人每天10元,列入企業成本費用。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發放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天25元,發放時間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高溫津貼由勞動者所在單位負擔,納入工資總額,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范圍內。嚴禁以防暑降溫飲料充抵高溫津貼。
《通知》要求,各縣(市、區)要全力保障新社區工廠勞動者生命健康安全,貫徹落實省委、市委、市政府防汛減災和安全生產決策部署,切實做好主汛期和夏季高溫安全生產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安全事故發生,保障全市新社區工廠職工生命健康安全。全市各新社區工廠要提供必要的防護用品,以及防暑降溫飲品和藥品,保障作業人員身心健康。持續加強高溫條件下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一線從業人員自我保護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