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記者 陸青波)6月12日,安康仲裁委員會成立會議召開,副市長、安康仲裁委員會主任張廣東出席會議并為首屆仲裁員頒發聘書,省司法廳政府法律事務處處長張東峰應邀出席會議。
仲裁是我國法律規定的糾紛解決制度,也是國際通行的糾紛解決方式。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仲裁委員會按照法定程序審理糾紛,其裁決與人民法院生效判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安康仲裁委員會由市政府依法組建,是經省司法廳批準設立、司法部備案同意的我市首家民商事仲裁機構,其正式成立運行后,將為解決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提供法律服務。
張廣東指出,成立安康仲裁委員會是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設更高水平法治安康的重要舉措,對于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護航社會大局平安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安康仲裁委員會和全體仲裁工作者要牢牢把握仲裁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牢固樹立踐行仲裁為民宗旨,恪守法治精神,服務發展大局,為在中國式現代化道路上聚力建設幸福安康貢獻仲裁力量。要聚焦經濟社會發展大事要事和群眾關心的急事難事,充分發揮仲裁專業優勢,在提供公正、專業、高效的仲裁服務過程中,奮力推動仲裁事業高質量發展。要注重加強仲裁制度宣傳普及,讓全社會認識仲裁、了解仲裁、選擇仲裁、信賴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