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肖義軍)為夯實新一輪機構改革工作基礎,督導部門權責清單與“三定”規定有效銜接,更好推動部門履職責、轉作風、優服務,助力“三個年”活動走深走實,日前,按照市委督查計劃,市委編辦、市委編委督查室印發通知,對各級各部門“三定”規定執行情況和權責清單動態調整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督查。
此次督查重點圍繞六方面內容,一看“三定”規定執行情況。督查部門內設機構設置、實有人員和領導配備等是否與“三定”規定相一致。二看職責配置及運行情況。督查部門是否嚴格按照“三定”規定履職盡責,內設機構職責是否細化分解到崗位。三看部門間協作配合情況。督查行政審批事項劃轉后事中事后監管和部門間協調配合機制運行情況。四看權責清單動態調整情況。督查部門權責清單動態調整工作責任是否夯實、梳理是否精細、任務是否完成、履行法定權責事項是否到位。五看機構編制管理規范情況。督查部門黨組(黨委)執行民主集中制動議、論證、審議決定、組織實施機構編制事項情況;是否按規定請示報告、落實實名制管理及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等情況。六看機構編制紀律執行情況,是否存在擅自設立機構、核定領導職數、條條干預下級機構編制事項,以及未經核準擅自招錄(聘)、調配人員和配備科級領導等情況。
此次專項督查分“自查自評、實地檢查、總結通報”三個階段推進,6月底前,各級各部門按照“六看”內容,對照政策規定和工作要求進行自查自評自糾。7月底前,市級和各縣(市、區)分別組成督查組,采取聽匯報、看資料、實地查、走訪談、線上抽、民主評等方式,對本級部門開展實地檢查。市委編辦在督查市級部門的同時,將對縣(市、區)委編辦專項督查工作進行抽查。8月底前,匯總情況,建立清單,印發督查通報,對督查中發現的違規違紀違法問題將依照相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