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劉九龍) 9月21日,市紀委監委、市狠抓落實辦聯合印發《工作協同聯動管理制度(試行)》(以下簡稱《制度》)。“《制度》旨在明確程序,突出目標同向、推進同力、信息共享,促進協同聯動,合力保障黨中央和省、市重大決策部署及工作要求落實落地,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在談起《制度》出臺的初衷時說。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健全貫徹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督查問責機制’,《制度》正是我市健全這一機制的舉措,它以過程監督為最大特點,力爭用督查減少問責、用問責讓督查更有力。”市狠抓落實辦負責人解讀《制度》時講到,“《制度》第九條規定,市狠抓落實辦根據重大事項、重點任務推進落實需要,可就一些關鍵性環節的推動落實商請市紀委監委參與過程監督,監督中發現有應予以問責情形的,市紀委監委應按程序啟動問責調查。”
信息共享是《制度》的重要取向。《制度》規定,市紀委監委相關機構、市委巡察辦在工作中應緊盯事關全局的重大事項、重點任務,緊盯市級幾大班子成員和下級黨委黨組“一把手”,發現狠抓落實方面的問題,并及時移交市狠抓落實辦;市狠抓落實辦在工作中發現的黨組織及黨員、公職人員政治思想、履行職責、工作作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問題線索,應立即移交市紀委監委案件監督管理室。
《制度》第五條規定,市紀委監委在全市目標責任考核黨風廉政建設共性指標賦分及黨風政風行風評議中,應聽取市狠抓落實辦的意見,如此既實現信息共享又將狠抓落實納入對縣(市、區)及部門的作風評價體系。
據介紹,該《制度》共13條,前3條是總則,指出市紀委監委與市狠抓落實辦應加強溝通協調,建立聯系人和工作會商機制。隨后是分則,先用4條的篇幅分別對市紀委常委會及各機構、市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市委巡察辦、市紀委監委其他相關機構等如何助推全市狠抓落實工作進行了明確;接著用5條的篇幅對市狠抓落實辦在工作中發現有問責情形、需要進行過程監督、發現問題線索、發現苗頭性問題時的處理程序,以及雙方會商時市狠抓落實辦提供工作資料用于監督調研等進行了明確。最后1條為附則,明確了《制度》印發即執行、各縣(市、區)參照執行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