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安康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縣(市、區)發展改革局、住建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安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恒口示范區(試驗區)管委會、瀛湖生態旅游區管委會,各有關物業服務企業:
為貫徹落實《陜西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我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規范物業服務收費行為,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物業服務行業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陜西省物業管理條例》、《陜西省定價目錄》及《陜西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 結合我市實際,我們制定了《安康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及中心城區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各縣(市、區)發改部門應會同相關部門盡快制定符合各地實際的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
本實施細則自2022年10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凡以前有關規定與本細則不符的,按本實施細則執行,上級機關另有政策規定的從其規定。
附件:《安康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
安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安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安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