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嚴格政策標準,明確責任主體,規范辦理流程,防范資金風險,切實整改第三方審計發現的問題,11月22日,安康市住房公積金經辦中心發布通知,對部分公積金業務辦理事項進行調整,停止大病提取業務、全款購房不予受理貸款申請等事項從即日起執行。
此次調整涉及繳存職工方面的有四項:一是此前出于人道主義開通的大病、重病提取業務,因不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提取業務范圍,隨即停止。二是職工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三是職工家庭購房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2次(含2次)以上的,不予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四是繳存職工家庭購房合同約定一次性付款或購房款全額結清的,不予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
此次調整涉及內部管理方面的有兩項:一是嚴格提取把關審核,所有公積金提取業務(除退休提取外),需提交市中心內控稽核科復審后,按程序辦理;二是強化樓盤合作備案風險管控,對五證齊全、主體封頂、運營良好的開發企業樓盤,由市中心業務管理科負責牽頭準入審查,并適時建立管理臺賬,由市中心內控稽核科負責樓盤信息錄入,簽訂合作協議后準予管理部辦理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