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記者 鄒秉融)近日,我市重新修訂的《安康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正式印發實施。《預案》主要對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監測和預報、預警與響應、減排措施要求、健康防護措施等共10個部分的內容進行了修訂。修訂后的《預案》更加科學、更加精準、更加關注民生。
修訂《安康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是為了健全完善我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機制,提高預警、應對能力,及時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以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氣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發展。《預案》為《安康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體系的組成部分,是市級專項應急預案,統領全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和區域應急聯動工作。
新修訂的《預案》按照統一重污染天氣劃分標準、統一重污染啟動與解除標準、統一區域預警啟動標準、統一應急響應和減排措施的基本要求,根據重污染天氣區域分布歷史數據及城市地理位置,將漢濱區、安康高新區、恒口示范區(試驗區)、瀛湖生態旅游區劃定為重點污染控制區。《預案》中按照重污染天氣的發展趨勢和嚴重性,將預警劃分為發布健康防護提示性信息和低到高依次為黃色、橙色、紅色三類預警。重污染天氣預警統一采用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為指標,按連續24小時(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計算,以AQI>200持續天數作為各級別預警啟動的基本條件。在調整應急響應措施方面,各級別應急響應措施中分別列出健康防護指引、建議性和強制性減排措施,進一步增強對公眾健康防護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