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實習記者 翟本榮)為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屬地監管責任,有效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切實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近日,我市印發了《安康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年度目標責任考核辦法》。
依據該《辦法》,考核工作以年度考核的方式進行,于考核年度次年年初開始,3月中旬前完成,由市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聯席會議負責實施,市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具體組織落實。本辦法適用于各縣區、高新區、瀛湖生態旅游區、恒口示范區、市級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年度考核。
《辦法》中明確,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加強對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治欠保支長效制度、治理欠薪特別是工程建設領域欠薪工作成效、上年度檢查考核問題整改情況等,主要采取自查、實地核查、綜合評議等步驟逐步進行。考核工作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和結果導向,遵循客觀公正原則,突出重點,注重實效。根據年終考核情況確定縣區、部門考核結果,考核基準分為100分,考核結果分為A、B、C三個等級。考核結果由市政府向被考核單位通報,并抄送市委組織部,作為對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干部進行綜合考核評價的參考。對于考核等級為A級的縣區、單位,由聯席會議予以通報表揚;考核等級為C級的縣區、單位,由聯席會議對相關負責人進行約談,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約談的縣區、單位應當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被約談后2周內提交書面報告,由市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督促落實。對在考核工作中弄虛作假、瞞報謊報造成考核結果失實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